巢湖市政府原秘书长收受房地产贿赂百余万获刑8年记者昨日获悉,巢湖市政府原秘书长曹亚东受贿案日前由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曹亚东受贿人民币117.6万元、美元1.3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1.6万元的购物卡,被判有期徒刑8年。 去年7月,曹亚东涉嫌受贿被逮捕。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曹亚东在2000年2月至2008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请托,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市、征用土地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9人62次给予的人民币117.6万元、美元1.3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1.6万元的购物卡。去年12月3日下午,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亚东有期徒刑11年,没收违法所得。 曹亚东不服上诉,省高院认为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可减轻处罚,终审判决曹亚东有期徒刑8年,没收违法所得。 1998年,当时还是原巢湖地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的曹亚东找到周光全(巢湖原市委书记,日前涉嫌受贿受审)送上2万元人民币,在2000年巢湖撤地建市时受周光全关照而成为居巢区区长。后曹亚东又向周光全多次行贿,当上了居巢区区委书记。曹亚东前后共行贿周光全2.5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1.1万元购物卡和2000元纪念币。(记者 郜征) 延伸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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