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租用房"破题"在即 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提要]据透露,目前福州、厦门、天津、北京等城市已经开始尝试经济租赁房的保障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官员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密切关注这些城市的实践过程,其经验将成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近日,一个住房保障新概念——经济租用房正在逐步升温。经济租用房是政府在推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之后,针对住房困难的中等收入者的一项新的保障政策。它的主要受益群体是所谓的城市收入“夹心层”。 据透露,目前福州、厦门、天津、北京等城市已经开始尝试经济租赁房的保障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官员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密切关注这些城市的实践过程,其经验将成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分析人士指出,租房居住的消费模式在西方国家早已司空见惯,但受住房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和人们传统“买房”观念的影响,中国在经济租用房的探索与推行方面除了要解决土地、房屋来源这两个最主要的问题,其他例如如何界定和审查符合租住条件的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当地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出台以及监管等诸多难题,也尚待解决。 经济租用房即将破题 所谓“经济租用房”又称“经济性租房”,是指政府或企业持有一部分房源,并将这些房屋以一定价格出租给特定人群。这些房屋租金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市场租金价格,居住条件好于廉租房,是专为解决特定人群居住问题设定的。 据称,既买不起商品房,又超出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的“夹心层”,在2009年有望看到一种名为“经济租用房”的住房保障新产品。 2009年初,当全国建设系统工作会议首次更名为全国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耗时一年的一项专题调研结束,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国务院。而依据这项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制定专门文件,在全国推广经济租用房,用以解决处在各类保障性住房产品衔接空白地带的“夹心层”的住房需求,而这份文件将在2009年内下发。 自2008年开始,“经济租用房”保障方式开始被天津、青岛、北京等城市借鉴和尝试。就成功推行“经济租用房”的厦门市而言,经济租用房主要用于解决没有经济能力购房的低中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这部分人群是居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人群之间的“夹心层”。
|
天津房产新闻我来房产新闻搜索天津业主论坛最新话题
|

回页顶